1月1日起新《电商法》正式实施。同样根据规定,任何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要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电商品台上的代购和朋友圈的代购也成为了重点关注的对象。 所以在这两天,或许是为了规避监管,让自己的朋友圈看起来“不是在发广告”,许多香港代购的朋友圈便成了这样: 不少代购都硬生生的转成了画家!! 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 为了让你看不出我是代购 我只能用英语伪装~ 更有微商立下了大大的FLAG: 那么,让众多微商瑟瑟发抖的新《电商法》 究竟有哪些新规呢?跟着小编一起往下看。 《电商法》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但这部法律不是专门针对代购或微商的,只是将这些以前属于监管「灰色地带」的领域纳入了监管范围,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即为「电子商务」,除了代购、微商外,新兴的直播购物亦属于上述范畴。 电商经营者需办理营业执照 《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也有例外,如果是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或利用个人技能从事交易活动的商户,则不需要进行登记。于是这两天朋友圈里出现了大量这样的「土特产」: 图片来自网络 大家最关心的罚款,《电商法》在第七十六条也安排得明明白白:「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微商、代购都要纳税 不管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纳税都是必须的,也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根据《电商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为所销售的产品提供发票。 至于此前网上传闻的「代购需要办理两国营业执照,并两地缴税」的说法,我们并未在《电商法》中找到相关依据。 还有几个条款对电商平台影响较大,今后我们遇到如下情形,即可有理有据地进行维权。 禁止强行搭售 在 OTA 平台买机票或火车票,不一小心被加了各种保险、接机套餐的现象屡见不鲜,《电商法》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经营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将搭售商品或者服务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 不知道这是否能改善强行搭售的乱象。 不能删除评论、刷好评 商品评论也是电商出现这些年来灰产频出的领域,删除差评、刷好评都成了业内的潜规则,《电商法》对上述现象一一作出明确规定: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另外,电商平台对竞争排名的商品或服务,也必须在显著位置标明「广告」。 「大数据」不得滥用 同样值得注意的还有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利用「大数据」进行个性化推荐如今已是大多数电商平台的常规做法,也被用户诟病许久,「大数据杀熟」的现象更是饱受争议却从未断绝。《电商法》出台后,不知道这些平台是否会有所收敛。 应及时退还押金 大批用户围堵 ofo 总部退押金成了 2018 年末共享经济泡沫破灭的缩影,《电商法》要求商户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看着朋友圈里艰难前行的代购们,有网友不禁吐槽,“如今做代购不仅需要具备灵魂画师技能,还要具备十级翻译水平。”不过,也有网友表示,“替代敏感字眼,违规的就能变成合规的了?明显是掩耳盗铃。” 面对代购们“急中生智”的行为,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行业反应说明代购从业者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合规意识,但采取的应对行为只是一些“小聪明”。 “虽然这些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代购们的合规意识,但本质上还是涉嫌违规的。”董毅智说,“这些‘小聪明’在监管日强和法治推进的过程中是正常反应,但随着法律规定的不断细化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净化,这些现象会越来越少。” 微商、代购行业监管仍待细化 从《电商法》出台到生效,微商、代购一行已经渗透在每个人的生活中。从税收的角度来说,每个人的工作到消费都需要缴税,微商、代购也没有例外,而微商和代购作为经营者却一直未能进入监管范围内。电商法的出台表明,微商和代购不应该处在法外之地。 然而,不少微商却表示,虽然得知新《电商法》已将微商和代购纳入监管范围,却不知下一步该如何做。 代购于宇(化名)告诉记者,她和姐姐经营美澳代购已经有八年之久了,早就听说新出台的《电商法》会将代购纳入监管范围,但没人知道具体会怎么管。 “我姐姐已经在美国定居了,经常在各大商场打折的时候去血拼再将代购商品邮寄回国,我主要负责在国内宣传和一些商品的转寄。听说这次新法要求个人代购都去注册登记并申报纳税,但我们却一头雾水:不知道去哪里注册登记,更不知道如何申报纳税、出具发票。”于宇说。 澳洲留学生刘敏(化名)的困惑则在于自己究竟是否属于新《电商法》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刘敏告诉记者,她在澳洲留学期间经常帮亲戚朋友直邮一些澳洲当地的保健品、化妆品,看起来自己确实算得上一个“购物代理”。但在此期间她从未进行过盈利性宣传,帮朋友购物过程中也基本不收取差价,似乎并不属于新《电商法》中提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样的代购属于电商法中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感觉新法对这方面的规定很模糊。对我们留学生群体而言,有的把代购当做商业活动来经营,有的则仅仅属于‘好意施惠’,有时候帮朋友购物赚的差价甚至不足以抵扣购物交通费。”刘敏说。 “留学生回国带30瓶澳洲绵羊油送亲友是很常见的现象,海关也不会太过严苛。”刘敏认为,如果新法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肯定会波及无辜;如果考虑到特殊情况有的放矢,又会让一些真正的个人代购钻了空子。” 对此董毅智表示,微信朋友圈的微商是贯彻新电商法的难题之一,也是推出电商法的意义之一。 “从相对私人的圈发展到商业化,界限逐渐模糊之后,如何监管的问题就抛了出来,但这也是本次电商法进步的一点,就是依然将其纳入到了监管范围,更多地从交易实质出发,而不限制于微信朋友圈的定义,着力于市场安全对其进行规范。”他认为,“难度肯定是有的,但是并不是没有可操作性。”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也指出,《电商法》并不意味着代购被判了死刑,但更多细则还需要部门规章和行政法规来调整。 今后代购会涨价吗 新《电商法》对代购的管理细则还未落实,代购涨价的呼声却流传已久。记者注意到,在新法生效前夕,就有不少网友反映,明年(2019年)代购“不是涨价就是不干了”,因此许多消费者都跟风开启了“囤货模式”。 不过也有消费者认为,所谓的停业、涨价只是代购们借势新《电商法》生效进行的营销手段。 对此,董毅智认为,“涨价”并非代购们的万全之策。 “首先,无论价格优势能否得到保障,税费成本的增加都会压缩代购的利润空间,这对代购的经营本身构成了一定的压力。其次,如果代购涨价的目的是转嫁成本,市场未必能够接受这个理由。此外,代购行业也存在严重的假货现象,如果无法从根源解决假货问题,涨价对行业发展亦无正向刺激作用。”董毅智说。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指出,《电商法》实施前,代购的利润点在于免交关税、消费税等。但新法明确要求代购办理主体登记及纳税问题,成本自然就上去了,价格也会相应上调,其优势也会减少。但与跨境电商平台相比,代购有多大的价格优势,还要看《电商法》对代购的制约力度到底有多大。 对此,小编觉得,《电商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当下快速发展且愈加成熟的互联网电商行业,创造更为公平合理的竞争环境。 当然在资本寒冬下,《电商法》的实施会加速市场变化,同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机会。随着中国互联网电商行业的不断规范化,零售行业逐渐迎来新一轮的转型升级时代。 所以,无论是喜欢在朋友圈里购物的,还是已经在朋友圈里当代购和微商的,你们对新《电商法》实施怎么看呢?它对你的生活带来什么影响了吗?你又是否完成了朋友圈里的华丽”转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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